研究生培养
贵州大学201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4-06-13 | 浏览量:578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2014年将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75人,专业学位代码为:035100。
一、报考条件 2011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 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人数的20%。
二、考试科目和考试方式 (一)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俄语、日语)、专业综合(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共计3门。其中,政治理论由各招生单位单独组织,时间自行安排;其余2门全国联考。 外国语考试语种为俄语的考生,限报黑龙江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外国语考试语种为日语的考生限报东北财经大学、大连海事大学。 (二)考试方式 1.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由我校单独组织,时间另行安排。 2.外国语、专业综合考试为全国联考,统一命题,统一考试。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地点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及网址 考生于6月20日—7月10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 ),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 2.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考生于7月11日—14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贵阳医学院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考生可于10月16日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3.资格审查 考生在确定能进入我校复试阶段后,可登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下载本人《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政法系统考生须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盖章。 考生本人在我校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持资格审查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相关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我校进行资格审查。 4.联系人:杜老师(0851-8292154)。
四、考试时间 2014年10月26日
五、学习方式及年限 学习方式:非全日制学习 学习年限:3年
六、培养费 每名学生的培养费总计30000元,分学年度交费。
七、录取 招生录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自主划线、择优录取。
八、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考试合格,并通过硕士论文答辩者,颁发教育部认定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九、联考考试大纲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14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版)。
贵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