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研究生教育
法学院研究生实践队赴普定县法院检察院调研(三)
2017-07-16 | 浏览量:135
7月13日上午,贵州大学法学院研究生社会实践服务队来到普定县人民法院审判庭,旁听了一起工伤纠纷案件的庭审。实践队队员们根据安排进入旁听席,于上午9点半开始认真观摩学习。
首先是庭前准备,书记员宣读庭审纪律,由于本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故适用一名审判员的独任制进行审理,审判长确认了原告被告双方身份及诉讼代理人身份、权限等信息,并告知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随后案件相继进入法庭调查、法庭辩论阶段,原被告双方将自己的观点一一陈述并出示相关证据进行质证、辩论。法庭辩论结束后,审判长宣布休庭,最后审判长当庭宣判了本案判决结果。
此次在普定县人民法院的观摩学习,队员们严格遵守法庭纪律,认真旁听,细心体会,庭审结束后大家仍是兴趣盎然,还互相表达了自己的观后感,并就专业问题向庭审法官进行了询问学习。通过参与真实案件庭审的方式开展实践教学,以感知和体验式教学进行培养模式改革的探索,是这次社会实践服务队用理论联系实践的重要契机,也是这次暑期社会实践创新改革的题中之义。经过越来越丰富的实践锻炼,队员们的法律实务能力将不断提高。
下午4点,法学院实践队一行来到了普定县人民检察院进行调研学习。普定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朱怀义,检委会专委张虹明,司法局局长李永富,副局长王伟等领导出席此次座谈会,法院民庭庭长。
实践队队长孙其琛先就普定县检察院与司法局对本次调研活动的支持表达了由衷的感谢,后就想要了解的问题做了说明。之后,民庭庭长先对法院的社区矫正状况做了发言。
随后,副检察长朱怀义及检委会专委张虹明先后就县检察院对普定县内社区矫正的监督与执行情况向队员们做了说明。与此同时,还就队员们关心的员额制改革及司法体制改革问题进行了解答。紧接着,司法局局长李永富、副局长王伟等司法局的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的人员数量、执行措施及遇到的困难等向队员们做了细致的讲解。最后在提问环节,高志文等同学就大数据在检察系统的运用情况及环境公益诉讼等时下热点问题向在场的领导老师进行了咨询,并获得了领导老师们的详细解答。
通过此次座谈会,使得队员们对基层的社区矫正状况有了一个非常全面的了解。除此之外,就当下热点问题也有了答案。会后,队员们纷纷表达在此次会议中的满满收获及对普定县政法领导的真诚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