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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经济法硕士点师生到清镇市人民法院环境保护法庭调研一行
2011-10-19 | 浏览量:82
10月18日,风和日丽,秋高气爽。我院经济法硕士点师生有幸到位于红枫湖景区的清镇市人民法院环境保护法庭进行调研。此次调研,在法学院副院长翦继志老师的组织下,经济法全体学生受到了环境保护法庭庭长蔡明及其他工作人员的热情接待,全体学生受益匪浅,感受颇深。
清镇市环境保护法庭成立于2007年11月,是在贵阳市建设生态文明城市,高举法律武器保卫“两湖一库”和环城林带的宗旨下成立的。从提出到机构、人员编制,成立经费保障,法庭选址、装修,办公设备、车辆的采买,最后到挂牌成立,只用了68天。可谓是“雷厉风行”。在没有审判经验可以借鉴的情况下,清镇市环境保护法庭在摸索中不断创新和成长,开创了国内环境保护案件集中专属管辖,环保类案件三类审判合一的司法审判模式,汇集了一批优秀的环境审判工作人员,用法律的武器留住贵阳这片青山秀水。 该法庭成立四年来,专职于环境保护案件的审判,积累了丰富的环境公益诉讼审判经验,吸引了一大批国内外著名学者、干部亲临现场学习参观。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副院长万鄂湘,北京大学著名教授汪劲,贵阳市委书记李军等等,都曾到访该法庭,并且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这一天,环境保护法庭的全体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了经济法硕士点全体师生,在翦老师的带领下,全体学生和上一任庭长蔡明、新一任罗庭长和审判人员都进行了密切交流。罗庭长详细介绍了法庭成立以来办过的著名案件,向同学们讲述了他在环境审判中的心得体会。罗庭长用他深厚的学术理论和丰富的审判经验,给学生们上了一堂风趣生动的法学课。同时,同学们还积极提问,罗庭长和审判员做了仔细解答。随后,师生们参观了环保法庭数字化审判厅和多功能会议室,法庭工作人员还将环保法庭资料汇编和周年纪念册等重要资料赠与每位同学。
此次调研,在风景如画的红枫湖进行,法庭工作人员和同学们积极互动,热切交流,让同学们亲身感受到清镇市环境保护法庭在环境公益诉讼和环境案件专属管辖方面的卓越成就,对同学们研究环保立法和环保案件审判都有重大启发。罗庭长和蔡庭长谦逊的为人,严谨的工作态度,也为同学们将来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务人员做了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