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工作
关于评选2011-2012学年恒大集团贫困大学生助学金的通知
2011-09-28 | 浏览量:19
法学院2011级各班同学:
为体现恒大集团在参与慈善公益事业活动中应有的社会责任,为人才强国做出企业应尽的力量,有效传播企业的善举与公益形象的树立,恒大集团2011年向中国扶贫基金会捐赠3000万元设立“恒大集团贫困大学生助学基金”,主要用于资助全国100所高校万名品学兼优,经济困难的大学新生。现根据恒大集团贫困大学生助学基金捐赠协议及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以下评选条件及实施办法,为做好2011-2012学年的推荐评审工作,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2011级在校本科学生。
二、资助名额
全校共100名,各学院推荐4名(其中28名新生假期通过走访已获得恒大集团贫困大学生助学金)。
三、资助金额
3000元/年•人(1500元/学期•人)。
四、申请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城市居民家庭人均月收入在240元以下,农村居民家庭人均月收入在215元以下)的学生,其家庭总收入不足以支付申请人完成学业(由学生父母所在单位或原家庭居住地政府或有关单位出具相关家庭经济情况证明);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习刻苦,为人正直,诚实守信;
勤俭节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3、进校前未获得任何大额社会资助(5000元及5000元以上);
4、国防生不参加评选。
五、申请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2、经所在学院初评、推荐,被推荐者填写“恒大集团贫困大学生助学基金”申请表;附带学生本人书面申请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所有材料均需一式二份),于2011年10月7日17点前报校各班资助委员处;3、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公示后报恒大集团贫困大学生助学基金会最终确定受助学生名单;
4、本学期获恒大资助学生在校表现良好,成绩优秀,积极参加社会公益等活动,凭本人书面申请、学院推荐函、成绩通知单,本学年第二学期可继续申请(凡成绩有补考、违纪、欠费等情况的学生取消其继续申请资格)。
六、评选准则
1、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方式为推荐和评选的原则;
2、除申请人学业成绩外,还要特别注意个人品德修养;
七、受助学生义务
1、受助学生应自发组织成立相应的团队,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
2、如实提供成绩单、家庭经济情况证明、学习生活总结等相关材料;
3、自发组织开展服务社会为主题的相关公益活动,树立“社会进步、人人有责”的意识。
法学院学生科
201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