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工作
关于开展贵州大学2011年大学生暑假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2011-07-07 | 浏览量:40
各学院(部)团委(总支):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中青联发[2005]3号)精神,结合胡锦涛同志在建党九十周年纪念活动上的讲话精神,学习习近平副主席在贵州、贵大的讲话精神,以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刘延东在教育部团中央全国高校学生“永远跟党走”主题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启动仪式上的重要讲话,引导大学生继续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在全国第九届少数民族运动会即将召开前夕,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立足于我校实际,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2011年暑假社会实践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永远跟党走
红色之旅,民族之风,强省之路
二、参加对象
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
三、活动内容
今年暑期社会实践要紧密结合建党九十周年、第九届少数民族运动会和我省工业强省战略,到革命老区、西部地区和省内欠发达地区开展红色之旅、民族之风、强省之路系列实践服务活动。可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广泛开展社区服务、科技支农、企业帮扶、文艺演出、法律援助、医疗服务、义务支教等活动。
此外,学生可以结合自身专业特长与社会需求,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创造性地开展社会实践活动。鼓励学生立足专业,形成富有特色的社会实践品牌,切实将在学校学习的知识和当地具体情况结合起来,产生实际积极的效果。具体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 结合建党九十周年,学习党史,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到革命老区体验艰苦创业的历程,拜访老红军、老战士、模范共产党员、劳模等模范人物,从党的发展历史中,从英模的成长历程中,感悟中国共产党从弱小到强大,成为带领中国人民摆脱反动统治,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必然性;
2、 积极响应团省委号召,开展“工业强省”主题实践活动(详见附件1);
3、 积极开展春晖行动,服务家乡建设。暑假返回家乡的青年学子,可就近就便开展春晖行动,反哺故土、回报社会,参与家乡的扶贫开发建设,以自己的所学所能为家乡做实事,回报家乡人民,为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智力、物力、财力支持,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早日实现全面小康,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4、 关注第九届民运会,体验多彩民族风。2011年9月在贵阳举办全国第九届少数民族运动会,配合民运会,在少数民族地区,开展有关少数民族传统、艺术、习俗、运动项目等调查、采风活动,深入了解我国多民族和谐团结、共同发展的情况;
5、 服务社会,服务群众,宣传科学知识,普及科学常识。尤其是普及卫生健康、防灾减灾(防凝冻)、环境保护(低碳经济)等知识;同时,利用所学知识对乡(镇)、村远程教育网络开展一次应用技术培训,提高当地干部的运用能力和维护能力;
6、 开展学术科研实践活动。为促进我校社会实践与学生科技活动的结合,使我校科技创新活动能更广泛、更深入地开展,同时为“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业计划竞赛做好准备,动员参赛学生,充分利用暑假时间,围绕作品选题,组建团队,深入社会,开展市场调研、论文撰写等工作,形成和完善高质量的参赛作品;
7、 开展就业实践活动。鼓励广大学生结合自身实际和专业,通过到家乡企事业单位相关部门进行调查、观摩、实习等就业实践活动,深入社会,广泛收集信息,了解社会对人才培养的具体要求,为将来的就业打下坚实基础。提倡学生在暑假中进行挂职、兼职实习锻炼,了解就业形势。
四、实践层次
今年的暑期社会实践全校学生分三个层次开展:
(一)院级(校级学生组织、社团)社会实践中心队。由学院、学生组织、社团等根据本此社会实践主题,由院级(校级学生组织、社团)重点组织,原则上每个学院(部)一支。
(二)院级(校级学生组织、社团)社会实践队。由各院(校级学生组织、社团)组织,研究生和本科生可自由组队,以实践项目负责人的身份确定该队系本科生实践队或研究生实践队,社团组队不计入学院队伍。
(三)个人社会实践活动。全校学生要就近就便开展社会实践,充分利用当地有利的实践资源,深入基层,利用所学知识、技能服务于家乡经济、文化、法制等方面的建设。做到人人参加社会实践,个个都有实践成果。
五、组队名称
我校学生组成的暑期社会实践队,名称一律采用“贵州大学××学院(部、组织)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队”,若是自组小分队,可加相应的副名,如“贵州大学××学院(部、组织)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队——明日之星小分队”等。
六、实践形式
“点”、“面”结合,“面”上,开展春晖行动,暑假返回家乡的青年学子,可就近、就便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反哺故土”、“回报社会”,参与家乡的扶贫开发建设,以自己的所学所能为家乡做实事,回报家乡人民;“点”上,学院成立社会实践服务队,鼓励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组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同学争取参加教师科研项目,利用暑期完成一些小型课题研究。
鼓励广大团员青年结合实际情况,利用专业知识,发挥自身优势,采取调研、实习、科研、自主创业、志愿服务等多种实践形式。社会实践结束后,可形成调研报告、实习报告、科研论文、创业经验介绍、志愿服务心得等成果形式,可以辅以媒体报道、视频音频资料等。
七、评奖项目
(一)优秀组织奖
学校将根据各院组织开展实践活动的情况,评选出若干个“优秀组织奖”。
(二)优秀社会实践队
根据各社会实践队开展的活动内容、活动效果和社会影响力等方面,评选“优秀实践队”,并择优推荐参评省级以上优秀奖项。
(三)优秀个人
各社会实践队推荐1名暑期社会实践优秀个人候选人;其他自主开展的社会实践活动,由各学院按照学生在暑期社会实践的参与情况,按学生总人数(包括本科生、研究生)的1%推荐优秀个人候选人。学校将从上述推荐的候选人中评选出若干名“优秀个人”,并择优推荐参评省级以上奖项。
(四)优秀带队教师
根据对各实践队的指导和参与情况,评选出若干名“优秀带队教师”,并择优推荐参评省级以上奖项。
(五)优秀实践成果
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结束后,各院统一推荐优秀的调研实践论文或调查报告,学校根据实践报告的完成情况和质量,评选出若干项“优秀实践成果”(含优秀DV作品),并择优推荐参评省级以上奖项。
八、活动安排
(一)各学院(部、学生组织)根据本次社会实践主题确定中心队,布置有关社会实践工作(7月上、中旬)。
(二)训练辅导阶段,各学院(部、学生组织)团委根据情况自行开展暑期社会实践辅导,主要辅导内容包括理论问题、方法问题、活动安全、危机处理、保存记录、媒体应对、经费使用等。
(三)实践阶段(7月-8月),学校放假后,学生根据计划自行奔赴实践地。利用暑期对所选专题进行社会实践,开展调查研究,搜集数据、了解情况,撰写报告。在实践过程中可将实践的所闻所感,配上相关图片(以jpg、jpeg格式),及时mailto:发送到dlushsj@yahoo.cn,校团委将在团委网站上及时报道各实践团队的实践情况,并推荐优秀稿件报送有关组织和媒体。
(四)总结表彰阶段(10月,表彰文件另行下发)
各学院(部、学生组织)根据自身情况组织本单位的社会实践总结工作,并准备好推荐优秀组织、个人、作品等有关材料。
九、活动要求
(一)各学院(部)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工作,遵循大学生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以创新团队为抓手,以学习历史、了解社会、服务社会为主要内容,以形式多样的活动为载体,以稳定的实践基地为依托,以建立长效机制为保障,将社会实践作为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载体,把课题调研和社会服务两者有机的结合起来,引导大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增强社会责任感,使大学生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各学院(部)应争取与当地政府、企事业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协议书样板见附件),建立长期稳定的社会实践基地,为学生在寒暑假及平时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提供平台,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协议可以以学院(部)或校团委的名义签署并挂牌。
(二)各学院(部)要加强对社会实践工作的宣传和引导,指导学生进行实践项目的联络和策划,广开渠道,鼓励各学院与校内外有关单位进行项目合作,争取更多的支持。在开展实践活动的同时,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尽量购买保险,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保证社会实践的效果和质量。
(三)各实践团队在设计活动方案时要坚持“按需设项、按项组团、双向受益”的原则,积极创新活动方式,深化活动内涵,注重活动成效。服务类项目要紧密联系当前社会实际,能为实践地积极作贡献。课题调研类项目的选题要新颖,应结合专业知识和当前时政热点或服务地的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四)做好宣传工作,根据团省委文件(见附件1)有关要求,广泛参与微薄宣传、媒体宣传。
联系人:丁毅 联系电话:13595009053
共青团贵州大学委员会
二○一一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