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工作
关于开展第三届栋梁工程全国高校 “栋梁之星”贵州大学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1-05-30 | 浏览量:21
各班同学:
为了迎接“栋梁之星”发起创立十周年,并借助这一难得的机会将这一事业推向又一个高度,第三届栋梁工程全国高校“栋梁之星”评选活动已全面展开。“栋梁之星”评选活动的目的旨在将全国主要高校中那些学业特别优异、自强不息、胸怀大志的优秀学子选拨出来,通过经济扶持、社会锻炼、专家学者(著名企业家、厅级及以上领导)“一对一”跟踪培养、就业与创业指导等措施,把他们逐步培养成各类高端人才,为国家和社会造就一批栋梁之材。现根据第三届栋梁工程全国高校“栋梁之星”评选条件,就贵州大学法学院评选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评选对象
贵州大学法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学兼优﹐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自强不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勇于克服在学业、科研、生活或其他方面的困难,表现出非同一般的顽强毅力,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
(4)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成绩优秀的同学和有独立策划、论证的,具有实施可行性的创业项目的同学优先选拨。
评选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由学生本人向法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2)并填写“栋梁之星”的相关材料(见附件);
四、评选要求
(1)各班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初评,
(2)各班资助委员须于2011年6月7日下午17点前将本班申请学生的相关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一式二份)报交法学院学生科;
附件一:2011第三届栋梁工程“栋梁之星”全国高校评选活动方案
附件二:第三届栋梁工程全国高校“栋梁之星”评选申请表
联系电话:8292790
法学院学生科
2011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