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工作
关于做好贵州大学2011届毕业生应征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
2011-05-06 | 浏览量:112
各学院(部)、校直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11届毕业生入伍应征工作,根据贵州省军区司令部和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司务部[2011]34号)文件要求以及2011年贵州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预征对象及条件
预征对象的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1、预征对象:全日制应届普通本专科(含高职)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不包括往届毕业生及成人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种非学历教育、培训类学生。女生应届毕业生征集根据军队需要确定,不参加预征。
2、年龄条件:高职(专科)毕业生为当年年满18至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政治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祖国统一,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行为,政治表现好。
4、身体条件:
(1)身高:162cm以上;体重:49kg以上,不超过[注:标准体重标准体重=(身高-110)kg]的+20﹪、-10﹪;裸眼视力:右眼4.6、左眼4.5(对身高、体重、视力标准约有放宽)
(2)无纹身、白癜风以及各种传染病;
(3)心电图、腹部超声检查,心理检查等合格。
二、优惠政策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义务兵及家属优待政策外,还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由政府补偿相应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人。具体实施办法参照《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财教[2009]35号)的规定执行。
2、服义务兵役期间在选士官、考军校、安排到军队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
3、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直接选拔为军官。
4、服义务兵役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考试时,优先录取。
5、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30%比例入读普通本科。
6、退役后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
7、退出现役当年的12月1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止,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证等。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时间:2011年5月上旬。
武装部将根据预征兵精神,召开学校2011届毕业生应征入伍预征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做好预征兵宣传部署工作。各学院根据文件精神和相关宣传材料,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将毕业生预征工作的重要意义、优惠政策、时间安排和预征程序等传达到每个学生。
1、部署“五个一”工作。即举办一次学校层面大型政策咨询会,举办一次现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典型专场报告会,每个学院开展一次政策宣讲活动,每个班级开展一次主题党团主题活动,给每位毕业生发一条征兵信息短信。从而全面动员部署我校今年的预征兵工作。
2、大力营造校园预征兵宣传氛围。在校园内学生经常出入的学习、生活区域张贴征兵宣传口号、标语,悬挂横幅等,营造浓厚的征兵宣传氛围。并利用校园网、学校广播等宣传媒体,宣传征兵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优待政策。
3、加强预征兵咨询力度。为了及时为毕业生提供征兵政策的咨询,教育部通过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 在全国“预征宣传动员周”开通咨询活动专页,学校及有关单位开通热线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武装部国防教育科):0851-3621749 刘峥老师;
补偿代偿学费咨询电话(助学贷款科):0851-8292131付芳老师;
就业咨询电话(就业指导科):0851-8292215 代祥社老师;
花溪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电话:0851-3853354曾参谋。
第二阶段:网上报名阶段。时间:2011年6月18日前。
1、实名注册:符合征兵条件的学生登录学信网实名注册。其中星号为必填项,姓名、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3项,注册后不可更改。一个学生只能注册一次,并且和手机电话绑定。
2、网上报名:学生登陆“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网址:http://zbbm.chsi.com.cn(公网)http://zbbm.chsi.cn(教育网)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联系方式信息,学费/贷款信息和照片)。注意事项:报名信息确认后将无法再进行修改。学生填写完成必须确定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后,再点击提交按钮确认,完成网上报名。
3、打印申请表:学生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16K纸张)》(以下简称《登记表》)及存根各一份,同时打印《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A4纸张正反面打印)》(以下简称《补偿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其中预征登记表中“技术等级和个人简历”两项内容打印出来后手工填写,技术等级填写个人获得的技术等级证书名称及级别,个人简历填写小学至大学期间就读的学校名称班次、时间、证明人。
第三阶段:初检初审阶段。时间:2011年6月底前。
1、各学院对学生在校期间表现和文化程度、是否具备毕业资格、享受补偿代偿条件和具体金额等信息进行学院预审,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签字加盖学院行政公章进行确认审核。
2、网上报名通过的学生参加学校所属县级兵役机关会同学校武装部(花溪北校区武装部国防教育科)组织的政治初审和身体初检。参加初审初检时,学生将盖有学院行政公章后的《登记表》及存根、《补偿代偿申请表》交给初审初检工作人员。经初审初检合格的学生,确定为预征对象。审核签字盖章后的《登记表》与《补偿代偿申请表》由高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配合高校返还给学生本人,《登记表》存根由高校所在地县级征兵机关留存备查。
3、学校武装部国防教育科汇总预征对象名册并登记学生离校后可以继续联系的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提醒学生将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第四阶段:复审应征阶段。时间:2011年10月底前。
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学生在收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的通知后,将已盖有公章的《登记表》和《补偿代偿申请表》带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
第五阶段:审批定兵阶段:2011年12月底前。
地县级兵役机关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并向其发放《应征入伍通知书》。
第六阶段:补偿代偿阶段。时间:2012年1月以后。
1、2012年1月15日前,将盖有批准入伍地县级兵役机关和批准入伍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章的《补偿代偿申请表》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两份)尽快通过机要渠道将材料寄送学校资助管理中心。
2、2012年2月后,学校对本校入伍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信息进行复核,并汇总县级资助中心寄送来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将《补偿代偿申请表》盖章并分送全国或省级资助中心;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完成材料复审,并开展补偿代偿后续工作,将入伍毕业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款项汇至指定银行账户或贷款银行。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是新时期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需要,也是国家促进当前大学生就业问题的重要举措。预征工作任务重,时间紧,环节多,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按照征兵部门的工作安排,严格控制预征工作的时间节点,精心组织实施,按时完成任务。
2、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各学院(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要求毕业班班主任老师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科学有效的方法,按照“五个一”规定动作的要求,深入宣传发动,采取有效措施,多角度、高密度、全覆盖地进行宣传动员和工作布置,把相关精神通知到每一位应届毕业生,让应届毕业生了解国家的优惠政策。同时,要将入伍预征工作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特别是毕业生的文明离校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大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国防教育,引导和鼓励有志青年投身部队熔炉锻炼成才。
3、控制节点,科学管理。整个征兵工作分为“预征期、离校期、离校后、征兵期”四个阶段。各学院(部)要指定专人负责,重点把预征报名、初检、政治初审和学费补偿初审做细做实,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在毕业生离校之前做好预征工作。深入做好跟踪服务,掌握预征对象离校后的准确通讯方式,保持和他们的有效联系。2011年10月31日前,要提醒他们到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并及时做好未预征登记毕业生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后回校补办相关手续的工作。
今年是建党90周年,也是开展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第三年和实行网上报名的第二年。各学院(部)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严密组织,按照2011年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保持规模、提高质量、落实政策、健全机制”的总体要求,力争超额完成“预征数量达到男性毕业生的6%”的指标,保质保量的做好我校2011年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向党的九十华诞献礼。
附件1:《大学生预征报名须知》;
附件2:《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
贵州大学武装部
贵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贵州大学招生就业处
二〇一一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