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活动
2011年海峡两岸民法论坛系列讲座(六)
2011-07-01 | 浏览量:31
——台湾大学王泽鉴教授讲“请求权基础法学方法论与法院裁判”
2011年6月30日下午,我校北区模拟法庭座无虚席。台湾大学著名教授、前中华民国司法院大法官王泽鉴教授莅临我校法学院讲学。此次讲座的主题是“请求权基础法学方法论与法院裁判”,是6月25日开始举行的“海峡两岸民法论坛”系列讲座的第六场。
讲座一开始,王教授先给在场的同学们亲切地微笑招呼,使气氛不再紧张严肃,变得和缓起来。接着,他对民法论坛的来源做了详细的介绍。并向在场的同学们传达了自己对法律使命的理解——首先要明法,然后要秉承着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切实严肃地维护司法秩序。同时,王教授还把自己提出的请求权基础的概念进行了相关阐述,所谓请求权基础,便是指得支持一方当事人向他方当事人有所主张的法律规范。整个民法都是从请求权的规范来判决的,是有要件有效果的条文。王教授还提出了宪法化这一概念,表示应将宪法作为整个法律的基础。
接下来,王教授还给在场的同学们就大陆与台湾民法的发展过程等问题做出了对比及相关阐述,他表示大陆偏重于律法的制定,而台湾偏重于法律的裁决。当然,他同时也评价说大陆相关部门已经意识到这一方面的空白,已经在极速改变了,前景可观。他还指出真正使民法发展的是法律教育与法学方法,所以希望贵大老师在教学时能引进实例演习的过程,把外国法院的著名判决案例翻译过来让同学们学习,从大一开始就应该让学生们所学知识与实例与法律的判决结合在一起,真正做到学以致用,融会贯通。
在讲学过程中,王教授不顾年纪体力,将近两个小时全程站着讲学,王教授的敬业精神赢得了全场热烈而持久的掌声。讲座完毕后,不少同学纷纷议论表达自己对王教授渊博的知识与儒雅风度的敬佩。并与其一起合影留念。
院团委学生会
院报编辑部 彭圆兰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