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活动
2011年海峡两岸民法论坛系列讲座(一)
2011-11-10 | 浏览量:41
2011年6月25日下午6点30分,2011年海峡两岸民法论坛系列讲座在贵州大学法学院模拟法庭举行,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张新宝教授为我们作了题为“大规模侵权的法律对策”的精彩讲座。本次讲座由我院院长冷传莉主持,院法学硕士研究生以及部分本科生认真地聆听了此次讲座。
讲座开始,张教授以墨西哥湾海洋石油污染案、三鹿奶粉案和安徽阜阳“大头娃娃”案提出了在这些案件当中,受害人人数众多,如何利用法律来处理是个难题;紧接着,张教授为我们分析了处理大规模侵权案件的困难,他提出了四点,一是众多受害人处于极端困难状态:救济的紧迫性,二是侵权人赔偿能力的有限性,三是司法资源的有限性,四是社会稳定方面的考虑。在此当中,张教授还讲述了如何界定大规模侵权,分别是:一、构成一定类型的侵权责任,二、受害人人数众多,三、需要采取特殊法律对策进行救济。然后,张教授为我们介绍了两大法律对策,一是集团诉讼或者代表人诉讼;二是诉讼替代性赔偿基金。第一条法律对策中,张教授界定了集团诉讼和代表人诉讼两个定义,并用案例来说明作为判决结果的赔偿基金。在第二条对策中,张教授分析了谁有权决定一个侵权事件构成大规模侵权,适用基金救济、谁来实施基金救济、救济的钱从何而来、如何确定受害人与受害范围、损害赔偿的计算、后续损害的救济以及诉讼替代等问题并提出了相关的可行性对策。在师生互动环节,张教授为在场老师同学们提出的问题一一作了详细认真的解答,赢得在场的观众的阵阵热烈掌声。
最后,冷院长对此次讲座做了简明扼要的点评,冷院长说到,在张教授谈笑风生的讲座当中,他眼光犀利地看待问题,见解独到,观点深刻,并且举例论证详细恰当,分析案例入木三分,是一场思想的盛宴;此外,冷院长希望我们法学院的师生们在学习当中一要坚持基本的真理,二要有敏锐批判精神,三是看问题要把握实质。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法学院团委学生会
院报编辑部 李金权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