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活动
花溪政治学论坛(第八期)综述
2011-11-10 | 浏览量:59
2010年9月17日下午3点,花溪政治学论坛(第八期)在法学院会议室举办。本次论坛以“人大制度研究综述”为主题,由黄其松副教授主持,卢正涛教授主讲。杨仁厚教授、陈正发副教授、龙异副教授、毛名勇老师、胡容老师,彭卫战老师、丁玲老师、杨沛艳博士,罗筠博士等参加了本次论坛。政治学理论硕士点的全体研究生参加了此次学术交流活动。
卢老师首先回顾了人大制度研究的历史、叙述了当前主要的研究群体、总结了主要的研究问题。
卢老师谈到,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于1954年正式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来。伴随着人大制度的确立,对这一制度的研究开始了。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出版了少量的介绍人大制度的文章和小册子,如1955年的《什么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但是,由于此后接连不断的政治运动,人大制度建设受到干扰、破坏,对该制度的研究自然停顿下来。三中全会后,随着国家民主与法制建设进程的推进,人大制度得以恢复与发展,对人大制度的研究随之展开,形成了支撑人大制度研究的三支队伍:
一是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为领头羊的人大系统内的研究群体。这一研究群体由于其工作直接服务于国家的立法和人大制度建设,加上人大领导的支持,很快成为研究人大制度的主力军,今天不少活跃在人大制度研究领域的学者或多或少有在人大研究室工作的经历。二是高等学校和社科院从事法学特别是宪法学教学与研究的群体。三是高等学校和社科院从事政治学教学与研究的群体。三支队伍发挥各自的优势,不断推出研究成果,使人大制度研究成为一门学问——人大制度学。
从三支队伍已有的成果来看,主要涉及了下面四类问题:人大选举的问题、人大代表的问题、人大职权行使问题、人大制度改革和人大制度完善的问题。
首先,卢老师评估了关于人大选举的问题的研究。人大选举主要分为成立选举工作机构、选民教育与登记、划分选区、提名、正式选举等几个阶段。在整个选举过程中,学术界关注较多的有如下几个问题:1、关于选举工作机构。对于选举委员会的构成,学术界认为,其“行政性”,缺乏“中立性”,不能使选民顺利表达要求和意愿,应使其成为将民意转化为选票的忠实服务机构。2、划分选区关系选民平等选举权的实现。对此,2010年以前,学者们探讨最多的是1/4条款问题。认为农村选民四倍与城镇选民是对选民平等选举权的否定。1/4条款随着2010年选举法的修改而得到解决。划分选区涉及到大小选区问题。现行选区是1-3名代表,有学者认为选民无法联系自己代表,主张实行单选区制,即一个选区只出1名代表。3、提名。提名是学者关注得较多的问题。提名分为提出初步候选人和确定正式候选人两个阶段。候选人登记、初步候选人提名时的人数门槛(10人,多数主张提高门槛,20人,50人等,个别主张降低门槛5人)、酝酿协商(选民联合提名的多被酝酿协商下去,取消协商,实行预选)。减少政党人民团体的提名,增加选民联合推荐候选人的数量。4、介绍候选人。对候选人的介绍分两步:提名人向选举委员会介绍、选举委员会向选民介绍。在这两个过程中都存在介绍不充分的情况。5、选举。如预留代表名额、“带帽选举”、间接选举中做工作、违法选举(组织违法:如分配代表名额、代填选票、篡改选票;选民违法:如拉票、贿选、诽谤攻击、威胁候选人)等。
其次,卢老师评估了关于人大代表的问题的研究。卢老师谈到学术界对于大代表在中国政治生活主要发挥的作用方面,主要有如下观点:1、代表的职责。“代表代表,会完就了”。说明人大代表在履行职务上存在着严重问题。邱家军认为,代表的基本职责是“三代”(代议、代监、代办)。而现实中每一级人大代表都接受政党、人大、政府、法律、选民(或代表)的多重委托。多重委托导致代表并未很好履行代表的职责。为了保证代表履行职责,主张取消间接选举,所有代表由选民选举产生,体现选民的授权,使选民真正拥有选择代表的把关权、对国家的决策具有实质性的影响力。2、人大代表专职化。蔡定剑最早表达这一点,即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是专职的,后来许多学者都赞同这一观点。3、人大代表职业化。蒋劲松认为人大代表专职化的准确的表达应该是人大代表职业化,主张在兼职代表制下职业代表。
再次,卢老师评估了关于人大职权行使的问题的研究。人大的职权分为立法、人事任免、重大事项决定、监督等几个方面。1、立法。改革开放以来,人大的职权中行使得比较好的是立法权,但也存在着部门利益法律化的问题。2、人事任免。人事任免是人大行使的一项例行的职权,在党管干部的情况下,人大并没有太大选择余地。3、重大事项决定。这项职权行使的最不好。程湘清认为,重大事项决定权最能体现人大制度的性质。蔡定剑认为,人大主要不是立法机关、监督机关,而是决定机关,要对国家政策进行辩论。4、监督。监督是人大的重要职权,探讨的最多的是蔡定剑、刘政、程湘清,主要涉及人大监督的对象、内容、个案监督,以及存在的问题。
接着,卢老师评估了关于人大制度改革和人大制度完善的问题。1、选举改革:扩大直选范围、实行竞选、改革代表制度(如哑巴代表、荣誉代表、干部代表),强化代表与选民的联系。2、人大应成为真正的决定机关。3、人大组织的完善:延长会期、人大代表职业化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职业化、人大助理机构的完善(如人大常委会政策研究室应为所有常委会组成人员而不是只为委员长等服务)。
最后,卢老师谈到对人大制度进一步研究可能的切入角度。卢老师认为,从政治学的角度对以下问题进行研究是有意义的。1、人大在平衡社会利益、化解社会矛盾、实现社会公正的作为问题。2、人大在实现中国政治制度的结构-功能分化,促进公民社会成长中的作用问题。3、人大的政治社会化功能如何突显出来的问题。
卢老师主题发言结束后,大家围绕人大制度法律地位和实际地位的差距问题、人大代表的素质问题,人大代表的代表性问题、学术的价值问题等展开了讨论。
论坛始终在一种热烈、民主的氛围中进行。虽然对于人大研究中的诸多问题,大家分歧很大,思想交锋激烈,但这种交锋恰恰体现了,基于本世界本体的不可知性而产生的方法论上的多样性。通过讨论,大家不仅澄清了一些问题,深化了一些认识,更提出了一些问题。这一方面增加了师生对人大制度研究的兴趣,另一方面也拓宽人大制度研究的视野。
(政治学理论2008级研究生苗青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