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工作
关于做好2010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及学士学位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2010-06-12 | 浏览量:33
各学院:
根据贵州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关于实施《贵州大学2010届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的通知(贵大学位办[2010]5号)及贵州大学教务处《关于做好2010届毕业生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校教发[2010]29号),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2010届毕业生资格审查请按照教务处《关于做好2010届毕业生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执行。
二、2010届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贵州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暂行条例》执行。
三、各学院在审核和推荐学士学位授予名单时,请严格按照《贵州大学2010届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贵大学位办[2010]5号),认真组织对本届毕业生逐个进行审核,并按规定在网上填报《贵州大学2010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及学士学位资格审查表》和《贵州大学2010届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情况统计表》(附件1)。操作方法和流程见操作手册(附件2)。
四、因外语受限且不符合《2010届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一款条件者,或受记过以上处分(含记过)处分,申请学士学位者,须由学院专题报告并提供相应的材料。
未设立学位评定委员会学院的本届毕业生,因发表学术论文申请学士学位的,除规定的刊物外,其它刊物论文,须提交学科对应的学院学位分委员会认定后,报教务处复核。
五.2010届毕业生学历证书实行即时电子注册(附件3),毕业生必须交纳清所有学费后,才能获得毕业生及学士学位审查资格。
六、请各学院在2010年6月21日前在网上提交后,并将各学院或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并公示后的毕业生资格及拟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及审核意见(纸质材料)报教务处,逾期影响学历电子注册工作的,由学院自负。
联系人:贺显文 电话:8290535
相关附件1-2-3.doc
贵州大学教务处
201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