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工作
致2008届本科毕业生
2010-07-28 | 浏览量:26
根据相关规定,毕业生离校后档案和户口关系保留两年,2008届本科毕业生中仍有部分同学毕业后未来校办理就业的相关手续,《报到证》仍在学院学生科保存,请以下同学务必于2010年12月31日前持已经签约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来校或委托他人办理改派手续。(如果已经持最新的《报到证》去单位报到,此信息可忽略)
另,毕业时由于灵活就业未办理《报到证》的同学务必于2010年12月31日前持已经签约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来校或委托他人办理《报到证》,逾期不予办理。
第三,凡保留档案在学校的,2010年12月31日前不来调档的(凭单位调档函可来学生科调档),逾期将转至贵州省人才交流中心。
联系电话:0851-8292155
法学院学生科?xml:namespace>
201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