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工作
法学院关于贷款毕业生相关事项的通知
2010-06-08 | 浏览量:26
1、 关于填写“还款确认书”(农行/国开行):
要求同学自己填写,认真核对信息,如不签“还款确认书”,学校贷款办将不会在其离校清单上盖章,这将会影响同学办理离校手续。
2、 如同学愿在离校前还清在校期间所有贷款,请下载《贵州大学国家助学贷款提前还款奖励申请表》填写附上还款收据复印件在离校前交到学院学生科陆老师处。
注:还农行贷款:请直接到农行花溪分行办理还款手续;
还国开行贷款:请先到学校贷款办开证明,然后到学校财务处交纳。
3、 在贷款未还清前,发放贷款的帐户不能消户,如消户银行将按违约处理;如果遗失,是国开行的必须补办并把新的帐号电话告诉学校,如是农行的请与农行联系。(后附件中有相应的联系方式)并且最好在帐户里留一点钱以便银行扣利息,如帐户无钱扣相应利息也会造成利息违约。
温馨提示:请一定留下一个你毕业后能联系到你的准确联系方式,以便有相关信息能及时联系到你,避免你在忘记的情况下造成违约。
本科生请将联系方式留给学生科陆老师;研究生请将联系方式留给研究生科彭老师。
4、关于考上研究生和博士生办理今年的国家助学贷款展期的几点说明:
1).展期申请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式两份
2).在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都有贷款的同学,要分开写展期申请
3).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展期申请书参考格式
尊敬的国家开发银行贵州分行领导:
本人是XX学院XX专业20XX级学生,在学校读书期间,享受国家开发银行的国家助学贷款2XX0.00元。由于考取XX学校XX学院XX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继续深造,(单位联系电话:XXXX-XXXXXXX),在读研究生期间,无固定收入,无力偿还国家助学贷款。特申请将国家助学贷款展期三年,望给予办理为谢。
法学院学生科
2010年6月8日贵州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各经办银行还本付息方式及联系电话.doc
贵州大学国家助学贷款提前还款奖励申请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