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工作
关于加强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风考纪工作的通知
2009-12-31 | 浏览量:18
各学院、校直各单位:
2009~2010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即将进行,为了进一步加强学风和考风建设,“严肃考风考纪、杜绝作弊行为”,真正形成“诚信考试、自觉守纪,遵纪光荣、违纪可耻”的良好氛围。现就加强考风考纪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各学院、校直各单位要大力加强对学生的考前动员,加强考风考纪的宣传教育,切实抓好监考人员培训及考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层层落实责任
学校成立期末考试领导小组及三个专门工作组,各部门、各学院应把严格考风考纪工作作为加强教风学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
1、学校领导小组构成如下:
组 长:封孝伦
副组长:金道超 冯晓宪
成 员:向淑文 肖建宗 张寒松 张德恩 谢承卫
高登慧 殷 英 赵祥伦 冉龙彪
领导小组下设三个专门工作组,组成如下:
(1)巡视检查组:
组 长:向淑文
成 员:校督导团成员、教务处、学生处各校区联系人及各学院领导。
(2)考务组:
组 长:谢承卫
成 员:各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
(3)违纪处理组:
组 长:肖建宗
成 员: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
2、学校期末考试领导小组负责期末考试的整个工作。三个专门工作小组的工作职责如下:
(1)巡视检查组:负责考试期间的考风考纪的检查工作,包括:考场是否达到考试规定的要求,监考教师是否履行监考人员的职责,考生是否遵守考试的有关规定等等。所有场次的巡视均需填写考场记录表,如实记录考场情况,并填写《贵州大学考场巡考情况记录表》(见附件)。
巡视工作分为学校巡视和学院巡视,学校巡视以教务处和教学督导团为主。学院巡视由各学院负责,分为院内巡视和交叉巡视两个部分,院内巡视是针对本院各考试场次的巡视,交叉巡视是指学院之间的相互巡视,除独立学院、艺术学院外,各学院至少安排两场以上的交叉巡视,具体安排见附件。
(2)考务组:负责考试的命题、试卷制作、试题保密及试卷评阅等等环节的检查督促工作。
(3)违纪处理组:负责所有考试违纪行为的处理及认定工作,对所有违犯考试纪律的行为,必须于当日内在各校区设专栏进行公布,并及时进行处理。
二、加强考前教育
各学院(部)必须认真考前动员工作,并做好主考、监考教师考前培训工作,并提交相关的动员和培训记录。
三、完善考试管理
1、主考、监考教师及巡考人员必须佩证上岗,监考证及巡考证由教务处统一制作。
2、主考、监考教师必须严格按照考试规程履行监考人员职责。主考、监考教师必须提前15分钟达到考场,开考前认真清理考试,收缴与考试无关一切物品,单人单座安排学生的考试座位。发卷前认真核查学生的相关证件(身份证、学生证),不带证件者不准参加考试,对于将相关证件用于购买机票、火车票的学生,必须在考试前在学院办理相关证明。
3、对考试中出现的作弊违纪现象要及时处理,并填报相应表格在考试结束后报学院(部),学院(部)备案后马上报违纪处理组。
4、后勤处、实验室设备处要确保考试期间各考场的清洁和按时开门。实验室设备处应加强对调频广播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工作,确保大学英语听力的正常进行。
四、规范考试环节
各校区考试试卷的制作、印制、保管等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花溪南、北校区的试卷制作均由各学院负责,各学院指派专人到指定机构进行试卷的印制工作,负责试题(试卷)的接收、监印、密封、保管和发放,负责核对试卷的内容和数量,做到当面清点、验收,确保试题(试卷)在印制、保管、传送中的保密与安全,试题(试卷)必须在有铁门、铁窗的房间铁柜中保存。
公共课由各教学部负责试题(试卷)的印制和监管工作,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选修课,由各任课教师所在学院教学科研科统一负责试题(试卷)的印制和监管工作。
贵 州 大 学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