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工作
关于评选贵州大学第四届九类单项“十佳大学生”的通知
2010-03-16 | 浏览量:31
院属各团支部:
学校将于今年五四期间开展全校第四届九类“十佳大学生(单项)”评选活动。由于时间紧迫,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团支部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一、评选内容(类别)
第一类:贵州大学第六届“十佳大学生”(综合称号)
第二类:贵州大学第四届“十佳学习标兵”(单项称号)
第三类:贵州大学第四届“十佳素质拓展大学生”(单项称号)
第四类:贵州大学第四届“十佳科技创新大学生”(单项称号)
第五类:贵州大学第四届“十佳创业大学生”(单项称号)
第六类:贵州大学第四届“十佳志愿服务大学生”(单项称号)
第七类:贵州大学第四届“十佳文体大学生”(单项称号)
第八类:贵州大学第四届“十佳学生干部”(单项称号)
第九类:贵州大学第四届“十佳自强大学生”(单项称号)
第十类:贵州大学第四届“十佳进步大学生”(单项称号)
二、评选办法及相关表格
见附件
三、评选程序
(一)九类单项“十佳大学生”每类各评选十名,我院在每类荣誉称号上可推荐一名。
(二)各团支部应广泛动员,可支部推荐,也可自愿报名,参选人应如实填写各单项候选人登记表(见附件),并递交先进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和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由学院或教务处签章认可),材料应实事求是,有具体素材和依据,有典型性。如发现弄虚作假,学校和学院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并进行相应处理。
(三)学院根据参选人条件综合评比出具有竞争力的参选人向学校推荐。
四、评选要求
(一)参选人应于3月17日上午9:00前将评选材料报送学院团委蒋红霞老师处。
(二)材料要求
登记表(见附件),先进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由学院或教务处签章认可)。
以上均需同时拷贝电子版材料。
贵州大学十类十佳大学生评选办法评选程序及相关表格.rar
共青团贵州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10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