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工作
关于评选2009-2010学年“稻盛京瓷西部开发奖学金”的通知
2009-12-07 | 浏览量:25
为帮助品学兼优特困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为富民兴黔培育英才计划打下基础,中国友好和平发展基金会在我校设立了“稻盛京瓷西部开发”奖学金。根据该基金会评审章程、评选规则及实施办法,为做好2009-2010学年的推荐评审工作,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助对象:二、三年级在校本科生;
二、奖助名额:
全校共20名,学院初评1名,报校资助管理中心资助管理科进行审核。
三、奖学金额:每生1000元人民币;
四、申请条件:
1、成绩优秀(上学年平均分须达75分以上,无补考和重修),本学年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申请人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习刻苦,为人正直,诚实守信,品学兼优未受过任何处分;
3、勤俭节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4、无吸烟、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
5、本年度未获得其它大额社会资助;
五、申请程序:
1、符合以上申请条件的同学,请向各班级资助委员提交书面申请,并附带学生本人书面学习生活情况汇报(电子版)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上学年成绩表,各班级资助委员于2009年12月9日17点前报学院学生科陆老师处,逾期未报送申请材料的班级视为主动放弃;
2、学院学生科对申请人的各项条件进行初评、公示后,对符合条件者进行推荐,并填写“Panasonic育英基金”奖学金申请表;
六、评选准则: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方式为推荐和评选的原则,除申请人学业成绩外,还要特别注意个人诚信道德,评选结果要进行院内公示。
联系人:陆老师
联系电话:8292790
稻盛京瓷西部开发奖学金申请表.doc
法学院学生科
2009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