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贵大首页 2024/8/12 17:01 周三
  • 网站首页
  • 学院概况
    • 院长致辞
    • 学院简介
    • 现任领导
    • 部门机构
  • 师资队伍
    • 专任教师
    • 行政教辅
    • 客座教授
  • 教学科研
    • 教学活动
    • 学术活动
    • 课题立项
    • 科研成果
  • 党建思政
  • 本科生工作
  • 研究生工作
    • 研究生招生
    • 研究生培养
  • 校友园地
  • 下载专区
  • 招生就业
  • 联系我们
首页/研究生培养
 

研究生培养

  • 研究生培养
 

研究生培养

贵州大学2011年研究生创新基金申报通知

2010-11-12 | 浏览量:43

     2011年度研究生创新基金开始申报,请各班认真组织研究生积极申报。对项目申请、评审、立项规定如下:
       1、项目评审严格按“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择优立项。立项项目内容要有创新性,论证有据,设计可行。
       2、2011年度研究生创新基金由各培养单位根据分配的项目指标组织专家评审。评审专家组由5位硕(博)士生导师组成,学校不再组织专家评审。学院评审出拟立项的项目后进行公示,公示期至少7天。拟立项项目报研究生院审查、备案,审查、备案材料包括申请书一份、合同书一式三份(由研究生院签字后返申请人、培养单位各一份)。
       贵州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申请书、合同书在研究生院网页下载。
       3、项目主要资助2009级研究生,2008级研究生不予申报。凡承担过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的研究生不得再申报。每个项目至少由2位研究生和1位本科生组成研究团队。
       4、立项项目每项资助金额为1000~3000元。其中人文社科类1000元/项,理工农类3000元/项。
       5、每项创新基金结题要求在中文核心期刊(2008版)上发表至少1篇论文 (项目成员为第一作者,贵州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否则不作为项目成果验收),或获得专利(课题成员排名前两位),或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或被厅级及以上部门或企业采纳的调研报告或研究成果(有证明材料)。上述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奖励、调研报告和研究成果等必须与立项项目研究内容有关,而且成果必须注明“贵州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字样,否则项目验收时不能作为结题成果。无法完成项目任务的,退还资助经费。
       6、2011年度贵州大学校级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指标数见附表,7、申请拟立项项目材料请于2010年12月10日前报研究生科,过时不再受理。
       项目经研究生院审查合格后立项资助。
       附表:法学院创新基金立项项目指标

培养单位

立项指标数(项)

   法学院 10

             


  法学院研究生科
  2010年11月12日

 

友情链接: 中国文化书院 贵州大学就业工作信息平台 贵州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贵州大学图书馆 中国知网 北大法宝 HEINONLINE中国法学会 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裁判文书网

版权所有:贵州大学法学院 京ICP备20002580号 信息维护:贵州大学法学院网站编辑中心 地址:中国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 邮编:550025 电话:+86-0851-88292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