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
法学院关于推荐2011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
2010-09-16 | 浏览量:34
根据贵大发(2007)101号文件《贵州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 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规定》精神要求,为加强我院推免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管理制度,确保我院推免工作的圆满完成,学院就2011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进行了研究,并做出以下决定:
一、成立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冷传莉
副组长:唐飞虎
成员:余贵忠 翦继志 朱德利及各专业点负责人
纪检组长:庄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学院研究生科
成员:彭娜 蒋红霞 李丽
二、成立法学、社会工作、政治学专业面试专家小组
专业 | 组长 | 成员 | 秘书 |
法学、法硕 | 冷传莉 | 赵少群 翦继志 田莉姝 李卫国 魏 红 宁立标 | 1人 |
社会学、人口学、 社工硕士 | 庄勇 | 陆卫群 司亚勤 刘 郁 安和平 | 1人 |
政治学 | 卢正涛 | 牛 彤 陈正发 杨仁厚 黄其松 | 1人 |
各专业面试小组秘书主要负责复试情况记录和安排相关事宜,并将复试记录及成绩统一交回学院留存。
三、推免工作实施原则:
1、严格执行贵大发(2007)101号文件《贵州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规定》中关于推免工作的六条原则。
2、推荐原则:各专业在分配的计划数内以学生的三年综合测评总评成绩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推荐,如前一名高分者志愿放弃推荐,再依次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综合测评按照《贵州大学学生手册》第4版<贵州大学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办法>执行)。
3、推荐外校原则:在符合条件申请到校外读研的学生中,分别以各专业三年综合测评总成绩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推荐,如高分的同学志愿放弃推荐校外,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我院今年只有一名推荐校外的计划指标(学校下达),鉴于法学院专业人数较多等综合因素考虑,学院决定今年的推荐校外指标分给法学专业。(按规定推荐到校外的推免生,按1:1的比例推荐)。
四、复试
根据《贵州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规定》,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为:1:2;
1、复试时间::2010年10月9日(全天)。
2、笔试:主要是专业课的考试,满分100分,占复试总成绩60%,时间120分钟。
时间:2010年10月9日上午:9:00——11:00
地点:文105教室
3、外语复试:按专业分为三组,满分100分,占复试总成绩的10%。
时间:2010年10月9日下午3:00开始
地点:法学、法律硕士在学院会议室;社会学、人口学、社会工作硕士在社工中心;政治学理论在政治学教研室。
4、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复试总成绩30%。
时间:2010年10月9日下午3:00开始
地点:法学、法律硕士在学院会议室;社会学、人口学、社会工作硕士在社工中心;政治学理论在政治学教研室
面试形式: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低于20分钟,成绩的评定由面试组专家独立评分。复试考生必须持有本人学生证、有效身份证到场。
5、体检:推免生按研究生院相关规定执行。
6、复试成绩的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应综合各方面的考核结果按百分制评分
复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笔试成绩60%+综合面试成绩30%+外语成绩10%)。
7、录取排名总成绩=总平成绩×60%+复试总成绩×40%
五、笔试内容
采取闭卷考试,考试时间120分钟,试卷满分100分
专 业 | 考试科目 | 时间 | |||
法 学 | 民商法学 | 民法 商法 | 10月9日上午 | ||
宪法与行 政法学 | 宪法 行政法 | 10月9日上午1 | |||
国际法学 | 国际法 国际经济法 | 10月9日上午 | |||
经济法 | 经济法 公司法 | 10月9日上午 | |||
经济法 | 经济法 公司法 | 10月9日上午 | |||
刑法学 | 刑法总论 刑法分论 | 10月9日上午 | |||
诉讼法学 | 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 | 10月9日上午 | |||
人口学 | 社会学 人口学概论 | 10月9日上午 | |||
社会学 | 社会学概论 社会调查方法 | 10月9日上午 | |||
政治学理论 | 西方政治思想史比较政治制度 | 10月9日上午 |
六、推荐与复试结束,及时进行公示。
贵州大学法学院
201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