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
关于举行2008、2009级研究生学位英语考试的通知
2009-03-18 | 浏览量:41
学术型研究生:
根据学校对学术型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条件的要求,我校学术型硕士、博士研究生在授予硕士、博士学位时,必须通过学校组织的学位英语考试。经研究,决定于2010年4月24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分别在花溪南北校区和蔡家关校区举行2008、2009级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位英语考试,请各班班长于2010年3月29日(星期一)下午17:00时之前将本班需参加考试的研究生名单汇总表的纸质及电子文档上报法学院研究生科。
各班上报前需在班级进行公示确认有无漏报、错报的学生,已经通过六级及学位英语考试(60分以上)的学生不能参加考试,否则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各校区考场安排如下:南校区在新五教教学楼;北校区在第一教学楼和逸夫楼;蔡家关校区在第二教学楼。研究生院将在4月21日下午将各考场座次安排表张贴在各校区考试教学楼前,听力8:55开始试音,9:20准时放音考试,听力部分考试时间为半小时。考生需自备调频收音耳机并携带研究生证和身份证。无双证的考生不准参加考试。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培养科
201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