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
关于2009级研究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的通知
2009-12-18 | 浏览量:49
2009级各班:
研究生管理系统中的个人培养计划模块已正式启用,请各班尽快确定2009级研究生的研究方向和指导教师,于2009年11月15日之前在网上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具体步骤如下:
1、研究生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并提交;
2、指导教师审核提交;
3、教务员审核通过提交;
4、培养办管理员审核通过后通知各培养单位教务员将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打印一式四份,签字后一份交导师,一份交学位点,一份存学院(中心、所、部),一份交研究生院备案。
制定个人培养计划须注意事项:
1、学分不低于27,不超过30,学位课学分14-17;
2、学位课学分不足14的请在选择学位课中确定专业学位课。没有确定为专业学位课的选择学位课可作为非学位课选修;
3、教务员网上审核提交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截止日期为2009年11月25日。
特此通知。
贵州大学法学院研究生科
2009.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