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
关于做好2009届毕业研究生离校工作的通知
2009-06-22 | 浏览量:38
学院09届毕业研究生:
根据贵州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届毕业研究生离校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为确保毕业研究生离校工作平稳、有序、文明开展,现将我院2009届毕业研究生文明离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离校日程安排(见附件)
二、注意事项
1、档案整理及寄送工作注意事项:
研究生科按照学校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整理归档研究生档案材料、寄送研究生档案材料。
2、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须知:
(1)毕业研究生办理完离校手续后,应及时交回研究生证和《通知单》,方可领取毕业证及报到证;
(2)凡在校期间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研究生,必须办理还款确认手续;
(3)延期毕业的研究生需留校学习的,须于7月10日前向所在培养单位申请并报研工部批准备案后,可以暂不办理离校手续;
(4)毕业离校手续的办理以及毕业相关证件的领取必须由毕业生本人办理,因病重不能亲自办理的,代为办理人须出具本人身份证、当事人有效的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5)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研究生,应与学院学院研究生科、校研工部、就业指导中心等部门建立起长期联系,以便管理。
三、工作要求
1、毕业生离校工作涉及面广,毕业研究生应仔细阅读通知及注意事项,按照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2、对于尚未确定就业意向或延期毕业的研究生,各培养单位应给予关心和帮助,做好教育和指导工作。尚未确定就业意向的研究生请与学院研究生科建立联系。
3、毕业研究生离校期间,禁止损毁公物、酗酒、打架斗殴等违纪和不文明的行为,对违纪毕业研究生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2009届毕业研究生离校日程安排
贵州大学法学院研究生科
2009年6月22日
2009届毕业研究生离校日程安排
时 间 | 内 容 | 实施单位 |
6月25日前 | 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研究生将就业协议书复印件交校招生就业处,以便集中办理就业报到证 | 毕业研究生 |
7月2日 上午8:30 | 花溪北校区礼堂举行研究生学位授予暨毕业典礼 | 党办、校办、宣传部、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团委、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
7月3日~4日 | 1、毕业研究生登录研究生工作部网站“下载中心”,下载《贵州大学研究生离校单》,填写个人信息后到持《离校单》到相关部门办理离校确认手续 2、各校区办理地点: ①蔡家关校区、太慈桥校区研究生在蔡家关校区研究生综合楼大厅。 ②花溪南、北校区研究生在花溪北校区研究生院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收取研究生院盖章后的离校单,负责发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 | 图书馆 财务处 学生资助中心 宿舍管理中心 膳食科 保卫处 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学院办公室(党组织关系) 学院资料室 学院研究生科 学院法律硕士培训中心 |
7月5日~10日 | 毕业生离校 | 学院研究生科 |
7月31日前 | 整理及寄送毕业研究生档案 | 学院研究生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