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工作
关于加强研究生安全教育和管理的通知
2008-12-17 | 浏览量:46
法硕各班班主任、思政员:
近来各高校学生由于各种原因而造成意外伤害的事件屡有发生。为保障研究生人身财产安全和学校的安全稳定,防患于未然,各学院要切实重视对研究生的安全教育,做好事故防范措施的落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加强研究生安全教育。各学院要对研究生开展安全教育,对研究生组织的各项活动,要有安全措施,落实责任,防止发生意外伤亡事故。
2、研究生宿舍安全。研究生宿舍内严禁违章用火用电,杜绝使用电老虎热水器,寝室无人时注意关闭电脑和饮水机电源,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严禁在研究生宿舍内打麻将,严禁私自留宿他人,严禁男女混住。
3、遵守相关安全法规。要教育研究生文明出行,遵纪守法,不得私藏、使用管制刀具;不听信谣言,不传播有害信息,不参与非法传销活动,不参加“法轮功”等一切非法组织及其活动;不将个人通信信息留给陌生人;不轻信他人的经济求助,以防上当受骗;注意饮食卫生,确保身体健康,避免暴饮暴食;严禁酗酒、滋事。
4、尽量减少研究生晚归。我校研究生的实验室和住宿区都距离较远,部分研究生晚上从实验室回宿舍也较晚,给研究生的学习和生活带来一定安全隐患。指导教师应妥善研究生实验时间,尽量将实验时间安排在白天完成,若因实验的连续性,必须到晚上完成的,实验完成后,研究生必须结伴回宿舍,确保路上安全。
5、若突发安全事件,第一时间报学院研究生工作部及负责学生工作的领导。联系电话: 彭 娜:13765008336 李 丽:13984868610 唐飞虎:13985197358
全体研究生应自觉遵守校各类安全条例,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
贵州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工作部
200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