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公告
关于2009年春季学生无偿献血通知
2009-03-17 | 浏览量:38
院属各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贵州省献血条例》有关规定,市献血办决定近期在我校各校区进行无偿采血活动,时间从2009年4月6日到2009年5月15日,市献血办将安排采血车分别到各校区进行采血,学生自愿参加。
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如下:
校区 时间 地点
北校区 2009年4月6日-10日 中山苑团委办公楼下
茶店校区 2009年4月14日-17日 学生食堂门口
小关校区 2009年4月22日-24日 学生宿舍区楼下
太慈桥校区 2009年4月27日-29日 行政办公楼前(学生科)
南校区 2009年5月4日-8日 学生开水房前
蔡家关校区 2009年5月11日-15日 逸夫礼堂门口
联系人:张学军 联系电话:8292197
贵州大学法学院学生科
2009年3月17日
无偿献血步骤和注意事项
一、献血步骤:
1、填体检表: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在献血车上按表格要求填写。
2、体格检查:内科医生作血压及相关检查。
3、血液初筛:检验医生取末梢血。
4、采血:体格检查、血液初筛都合格后即可领取表格采血。
5、办献血证:采血完毕到办证处领取献血证。
二、献血前注意事项:
1、献血前当晚应当有充分睡眠,晚餐和当天早餐不要喝酒,不要吃高脂肪的食物,以免发生脂肪血,影响化验结果和血液质量。
2、不要空腹献血,可吃一些清淡的食品,如稀饭、馒头、面包等。献血前可适当饮些糖水或温开水。
三、献血后注意事项:
1、采血手臂放松、伸直,另只手指紧压针眼处5—10分钟,切记不要揉搓。
2、保持针眼干燥、清洁,8小时后可除去创可贴。
3、两天内避免剧烈活动,采过血的手臂当天勿提举重物。
4、献血后无须特地“大补”,当天多饮水,勿暴饮暴食、勿酗酒。